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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验车者撞坏了车,谁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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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在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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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1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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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姐前几天在北京海淀法院起诉,本来有理的她反而败诉了,为什么呢?
2002年11月,张小姐开着她新买的“美鹿”去检测场验车上牌。但是谁也没想到的是,就在张小姐等待的过程中,她的“美鹿”出了事。帮张小姐代办验车的陈先生在倒车时撞坏了车。后经交警认定,此责任完全在陈先生,并确认当时损失为前保险杠损伤,由陈先生负责修车。本来事情到此就应该结束了,但在支付维修费时双方发生了纠纷。
在张小姐出具的单据中又多出了前大灯、水箱叶片的费用,同时包括钣金喷漆的费用,这大大出乎陈先生的预料。在双方不能达成共识的情况下,张小姐将陈先生告上了法庭。诉讼要求中还包括了十几天中张小姐租车上下班的租车费七千多元和误工费等。张小姐同时承认车辆是在修理厂两次维修的,只是都在同一天。本案经法院庭审及调查后作出判决:由陈先生支付张小姐保险杠费用,但驳回张小姐的其他诉讼请求。
法官提示车友:交通事故发生后,法院以交管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为依据,判定责任方须承担的赔偿费用。但对于修理费用数额的确定,法院认为,受损一方有合理复原期望值,有权利自行找信任的修理厂进行修复,但这种权利不能滥用,也就是不能增大被告的责任,修理的费用不能超过合理的标准。法院一般根据本市的中档汽修厂的收费标准为参照,依据事故车照片和修理厂明细单据作价格鉴定。对于修复费用高出合理费用的部分,修车人就只有自己承担了,并不是何种规格的修理费用都会得到法律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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