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手试车闯下大祸
受害索赔庭外和解

2004-02-13
车友报

 

       一家人高高兴兴地去买车,谁料想竟然遭遇飞来横祸;原本兴冲冲地试驾新车,却因为技术不熟练闯下大祸。2003年的5月18日,昆明的李先生与妻子董某到汽车城选购新车,行走间正好遇到同样是在汽车城购车的李女士试驾着一辆威姿轿车开来。当时的李女士看中了一辆威姿轿车,买前她想先试驾一下,没想到就在试驾的时候,将董某撞倒在地,惊慌失措的李女士又误将油门当成刹车踩了下去,致使车轮继续更加猛烈地辗过了董某的身体。虽然董某被及时送到了医院,但仍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而死亡。

       经交管部门认定,此事故系道路外车辆事故,不属于交管部门裁定范围。其后,死者家属与肇事方经过协商达成赔偿11.3万元的处理协议。而涉及这起事故的汽车经销商和汽车市场则被死者的丈夫李先生告上了法庭,李先生要求经销商和汽车市场共同赔偿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费等各种费用共计52.6万元。李先生之所以会这样做是因为他认为:经销商和汽车市场没有制订和采取任何有效的防范措施,致使自身驾驶技术不熟练,同时对新车性能也不熟悉的购车人李女士,能够在毫无警示标志的汽车城内的道路上试驾新车,因此对这起事故同样付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昆明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依法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2003年11月14日,双方当事人达成庭外和解,至此这起事故最终以汽车经销商和汽车市场分别向死者家属补偿3万元和2万元的处理结果划上了句号。

       这起事故提醒了车友,购车试驾虽不似公路上高速行驶般风险,而惨祸则往往发生于疏忽大意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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