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元免赔”掀风波

2004-02-24
车友报记者 麦子

     江苏保险业推出新车险条款,对车友“特别关照”,既不合情也不合理,仅实施了一天即被叫停———

      “500元免赔”掀风波 

  2月12日下午,苏州6家财险公司召开联席会议,在行业协会的协调下联手推出“高风险客户信息平台”,对那些高事故率车辆予以“特别关照”:每年出险4次以上及出险赔付额大幅超过保险费的车主名单将定期出现在该平台上,对这部分“高风险客户”,各产险公司将统一开出高费率。另外,对所有投保车辆实施“绝对免赔”,即对500元以下的赔案不予受理。据了解,500以下免赔措施是江苏保险行业的统一行动。今后,该省车辆遇到碰撞、摩擦、划痕等小事故,赔付额不足500元的,保险公司将不予赔偿。
      消息传出,在当地开车人中激起轩然大波,大多数人表示不能接受“500元绝对免赔”条款,甚至称之为“霸王条款”。新规定仅仅实施了一天就暂停了,监管部门的解释是:因为该规定涉及到保费费率变更,要经过必要的报批程序。江苏人保车险部负责人表示:由于技术问题遇到了障碍,暂缓免赔额的操作。
      然而,开车人与保险公司围绕“500元绝对免赔”的激烈争论并没有停止。双方意见针锋相对,开车人认为保险公司只顾自身效益不顾开车人利益,保险公司却觉得企业维护经济利益理所应当……

            车主:这是“霸王条款”

      被采访的多数车主指责“500元绝对免赔”条款。市民张先生说,他是老司机,最近两年基本没出过大事故,偶尔有磕磕碰碰,而且绝大部分还是别人碰自己,维修费用大多在500元以下。原来该由保险公司赔的,按照这一条款,都要他自己掏腰包,那还买车险干嘛?
      丁先生开出租已经10年了,谈到“500元免赔”条款时很激动。他说,很少有人是冲着大事故去投保,保险公司以为这样可以少赔,其实不一定。这不是变相鼓励车友在遇到小磨擦时不刹车吗?反正500元是底线,不如再踩一下油门超过500元算了!
      赵先生去年10月刚买了辆广本,他觉得“500元免赔”条款是“霸王条款”———保险公司借助所有车辆必须投保的行政规定,单方面将不合理条款强加于投保车主。
      从事证券分析的周小姐认为,保险业利润下降不能归罪于开车人出事多,保险公司管理混乱,保险员不但拿走巨额提成,一些保险员还与汽修厂勾结联手骗取修理费,与驾驶员联手骗保,也是导致保险业亏损的原因。她认为,保险公司不能只做赚钱业务,不考虑车友利益。如果非要实施“500元免赔”,那么险种和费率就要跟着作出相应的调整。

           保险公司:我们是被迫的                          

      保险公司对此事的说法是,实施“500元免赔”是迫不得已,是合理降低风险的举措。某财产保险公司的老总对记者说,保险公司在车险业务上大多是亏损的。500元以下的赔付在车险业务中占的比例较大,而且这种赔付案虽然额度小,但理赔的过程却是一样的,所耗费的人力倒不小。有少数人还借小磕小碰为名骗取保费。保险业务员周先生说:现在不少车主因为上了保险,总觉得有人“托底”,小磕小碰根本不在意。曾有一位“马路杀手”创出了一辆车一年赔付28次的最高记录。
      苏州市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周欣福介绍,去年苏州车险大约亏了6千多万。高赔付率是其中重要的因素,去年苏州各财险公司承保的车辆虽多达20多万辆,但车险赔案已达10万笔左右,处理每笔赔案大约要支出成本250元,也就是说,仅仅处理这些赔案,2003年保险公司就花了2500万元。
      记者问,会不会出现因为制定了“500元免赔”标准,在事故认定时故意把赔付金额核定在500元以下的现象?保险公司人士说:保险赔付有固定的操作规定,其透明度是较高的,而且这在技术上也不太可能。
      记者拨通了中国保监会的电话,保监会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称:保险业制定此条款属于一种企业行为,作为商业化运作的保险机构,出于保护本身利益的目的,保险公司有权调整自己的经营标准,只要不违反保险法以及保险行业内部的规程,应该是合法的。各地保险公司自行制定的新规定不是说想实行就能实行的,涉及到费率和条款的变更,必须通过保监会的批准备案后,各保险公司才可以推广新产品,执行新规定。

             法律人士:警惕垄断过界
    
      对“500元免赔”新规,社会各界都在陈述自己的看法。
      南京师范大学的一位经济学教授说,500元标准的制订者和执行者都是保险公司,因此,这一新规在执行上存在着先天不足,容易使保险公司钻空子坑害投保人。
      一位专家说,保险公司能否制订出一个更合适可行的方案。比如,不要设置500元的绝对免赔标准,而是采取上年度事故率高的车辆,提高保费标准,事故率低的车辆降低保费。这样才能真正鼓励谨慎驾驶。
      南京大学一位资深学者认为,投保车主是保险公司的上帝,是投保车辆养活了保险公司,而绝不是保险公司发善心拿出一笔钱来为事故车辆修车。保险公司算利润不能算单车,要算全部。中外保险无不是众多没出事的投保人为少数出事的投保人买单。因此,保险公司不能因为近年来私家车发展迅猛,市场好了,就忘了上帝是谁。他认为,“500元绝对免赔”是一把双刃剑,它让保险公司短期内获得了利润,长期却会失去客户,最终失去市场。
      苏州邵雪明律师事务所孙毅律师认为,要注意一种倾向,如果保险公司因为利润下降,今天说500元以下免赔,明天又规定1000元以下免赔,后天又说2000以下免赔,这就很容易形成行业垄断,一旦超出合理化的范围,那就有可能构成对消费者利益的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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