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气囊失效导致人命官司

2004-07-09
车友报 麦子
    本报讯 一名妙龄女子突发车祸,不幸身亡。其家属发现她发生车祸时所驾驶的小轿车正副气囊并没有打开,又惊又怒,遂将汽车制造商和销售商告上法庭并索赔29万元。
    原告诉称,2003年3月,王小姐花了183600元从江苏苏州某汽车销售公司购得福美来小轿车一辆。同年5月2日,王小姐为联系业务驾驶该车从苏州开往南京,途经沪宁高速公路镇江段时,车辆不幸撞上公路右侧护栏,致王小姐当场死亡。车辆前身严重损坏变形。
    事故发生后,王小姐的家属立即赶往事故现场。他们发现车辆的正副气囊均未打开,未能起到应有的保护作用。镇江市公安局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尸表检验笔录》证实,王小姐的致命伤在头部和胸部。王小姐的家属由此认为,一汽海南汽车有限公司生产的、苏州某汽车公司销售的福美来轿车在发生剧烈碰撞的情况下,正、副气囊均未能正常打开,没能发挥其应有的保护作用,不能排除该车存在缺陷。另外,王小姐死亡时才27岁,负责经营一家规模不小的企业,而且企业正处在兴旺发达之时,王小姐的死亡无论在精神上或是经济上对其家属的打击都是巨大的。
    因此,原告将销售商和生产商双双推上被告席,要求他们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290930元。日前,苏州吴中区法院已经受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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