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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记者站:
根据新闻出版总署有关要求,从事新闻采编人员,取得《新闻采编人员资格培训合格证书》,是核发新闻记者证的必备条件。近期总署培训中心将在京举办报社新闻采编人员资格培训班(详情参阅:总署举办资格培训班的通知)。
各记者站,拟参加取证培训的人员,请6月6日前,将报名表发送到报社通联部统一申报。
网址:zhangxinjian@sinopecnews.com.cn
中国石化报社通联部
二○○七年五月二十八日
关于举办第六十、六十一期中央部委所属报社
新闻采编人员资格培训班的通知
新教培〔2007〕第36号
中央各部委在京报社:
根据新闻出版总署《关于新闻采编人员资格培训实施工作的通知》(新出厅字〔2003〕06号)要求,从事新闻采编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新闻采编人员资格培训合格证书》,这是核发新闻记者证的必备条件之一。经总署报纸期刊出版管理司批准,我中心定于六、七月份在京举办第六十、六十一期中央部委所属报社新闻采编人员资格培训班,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中央部委所属报社在编或正式聘用的新闻采编人员。
二、培训安排
1.经新闻出版总署报刊司批准,总署教育培训中心将于今年6月18日至23日和7月23日至28日举办两期中央部委所属报社新闻采编人员资格培训班。
2.请各报社在接到通知后按规定时间到总署教育培训中心报名,培训中心将根据报名先后顺序安排参加培训班的人员名单(每班额满为止)。各报社如对参加培训时间有要求,请在“报名表备注栏”注明。
3.对于未能安排参加六、七月份培训班的同志,我中心将于下半年继续组织报社采编人员资格培训班,具体报名事项及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培训报名
请各报社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于规定时间持本单位介绍信、培训人员1寸免冠照片2张(背后注明单位和姓名)、《新闻采编人员资格培训报名表》、《新闻采编人员资格培训登记表》(从培训中心网站下载,www.gappedu.gov.cn→首页→新闻记者证领取(新闻采编资格培训)专栏→新闻采编资格培训报名表、登记表下载)、培训费到新闻出版总署教育培训中心统一报名,并领取听课证。
报名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甲4号物华大厦520室
报名时间:6月11、12日上午9:00-11:30
下午1:00-4:00
培训费用:每人培训费210元,另收教材费45元(使用支票的单位,请务必携带两张支票,教材费与培训费分开交纳)。
联
系
人:刘建鑫
陈静
联系电话:68003814-8819/8801
68003105或68003811
传
真:010-68003812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总署新出厅字〔2003〕06号文件要求,认真选派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资格培训。
四、培训安排
1.
六月份培训时间:2007年6月18日—6月23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00-4:15
培训地点:和敬府宾馆 (北京市东城区张自忠路7号)
2.
七月份培训时间:2007年7月23日—7月28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00-4:15
培训地点:中共北京市委党校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6号)
新闻出版总署教育培训中心
二〇〇七年五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