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中国石化企业报刊协会是群众性组织,是中国石化新闻工作者协会的团体会员(中国石化新闻工作者协会成立前,其职能暂由中国石化报社代行)。本协会只接受企业报刊团体会员。
第二条
本会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坚持新闻宣传的党性原则,贯彻执行党的新闻宣传方针、政策,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努力奋斗。
第三条
本会组织探索中国石化系统内企业报刊的办报、办刊规律,提高办报、办刊水平,更好地为石油石化职工服务,为石油石化企业的两个文明建设服务,为中国石化的改革、发展、稳定服务。团结中国石化企业其他媒体的工作者,促进中国石化各企业新闻宣传事业的繁荣和发展。
第二章 任 务
第四条
组织、指导中国石化系统内企业报刊,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三贴近”的原则。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企业的改革、发展、稳定,宣传企业生产经营和职工队伍建设的典型经验,用舆论的力量动员广大职工为加快石油石化工业的发展,为实现建设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跨国公司的目标鼓与呼。
第五条
积极探讨企业报刊自身的转型、改革和发展,提高舆论影响力、市场竞争力和改革的应变力,增强企业报刊自我生存和发展的能力。
第六条
加强企业报刊工作者职业道德修养,努力提高企业报刊新闻宣传工作者的政治、业务素质,使企业报刊更加贴近职工,更好地发挥耳目喉舌、思想阵地、桥梁纽带作用。
第七条
组织会员加强与系统外企业报刊的友好往来与业务交流。
第八条
组织会员积极开展业务研讨、培训、信息和经验交流,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报刊生存和发展的规律。
第九条
负责组织优秀企业报刊、企业报刊好新闻作品的评选表彰。
第十条
负责组织企业报刊优秀新闻工作者评选、表彰,并推荐参加石化系统优秀新闻工作者的评比。
第十一条
维护会员的正当权益,及时反映会员的困难、呼声和意见。帮助各企业报刊创造条件,加强企业报刊的组织建设、业务建设。
第十二条
编印中国石化企业报刊会员通讯和有关业务资料,开展信息交流。
第十三条
在本单位党委、行政领导下努力办好企业报刊,学习研究上级有关部门、石化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及各企业领导对石化企业报刊的意见和要求,推动本系统宣传报道工作的改进,为领导提供决策资料。
第三章
会 员
第十四条
凡中国石化系统各直属企事业单位主办的企业报刊和新闻类的杂志,有相应的专兼职办报人员,承认本会章程,参加本会活动,按期缴纳会费,均可申请入会。经中国石化企业报刊协会理事会批准,即可成为本会会员。
第十五条
会员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遵守新闻职业道德,勤奋努力工作,不得参与非法活动。
第十六条
会员的权利:
(1) 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享受本会的有关待遇;
(2)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
对本会工作有建议权和批评权;
(4) 有权要求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5)
有退会的自由。
第十七条 会员的义务:
(1)
遵守本会章程,维护本会声誉,执行本会决议;
(2) 承办本会委托的各项活动;
(3)
按时缴纳会费,无特殊情况连续两年不缴纳会费者即为自动退会;
(4)
积极提供本企业报刊研究成果和经验。
第四章 组 织
第十八条
经本会理事会批准的会员,即为本会的理事,本会最高权力机构为理事大会,理事大会每两年召开一次,由常务理事会召集,必要时提前或延期召开。
第十九条
理事大会的职权:
(1) 决定工作方针和任务;
(2)
听取常务理事会工作报告、会费收支情况的报告;
(3) 修改章程;
(4)
讨论修改评选、奖励办法等重大事宜。
第二十条
常务理事会的产生:由上届常务理事会协商提出候选会员,经理事大会审议通过。第一届常务理事会,由筹备小组协商指定,理事大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一条
理事大会休会期间,本会领导工作由常务理事会担任,常务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常务理事每届任期4年。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和工作需要,对理事及常务理事进行相应调整。
第二十二条
本会下设新闻评比组、业务交流培训组、报业经营组、杂志组。各专业组在常务理事会领导下积极开展活动,各组长由常务理事会推荐,理事大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三条
本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秘书长、副秘书长、常务理事若干名。会长、副会长由上级领导提名,理事大会通过。秘书长、副秘书长、常务理事由会长提名,经常务理事会审议确定。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均为常务理事。
第二十四条
本会根据需要聘请名誉会长、顾问若干名。
第二十五条
本会会址设在会长单位或指定单位,财务由会长或理事会指定单位代管。
第二十六条
本会章程的解释权属常务理事会。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经理事大会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