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有线电视台:
根据《中国电视艺术交流协会石化工作委员会工作细则》和《中国石化电视新闻及专题片评奖办法》的有关精神,中国石化报社电视中心即将组织专家对2005年度中国石化优秀电视节目进行评奖。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评选范围:凡于2005年度在《中国石化新闻》中播出的新闻类节目,以及在《中国石化专题》中播出的专题类节目均可参加评选。各企业台制作并在中央台、省市台播出的新闻类节目,原则上也可以参加评选。
2.参评方式:新闻类节目由各企业台自荐;专题类节目仅限于在《中国石化专题》中播出过的,由电视中心初选,各台无需再报送。
3.参评比例:根据2005年度各企业台上稿情况报送。原则上全年上稿量50条以上的企业台可报送5条新闻类节目参评;上稿量50条以下的企业台报送量不超过3条。报送的新闻类节目以消息(短消息和长消息)为主,可适度报送连续报道、新闻专题及新闻评论。
4.对参评新闻的要求:参评节目要按自荐顺序排列,需完成片(BETA模拟带或者DVCOM/DV数字带),并附一份文字稿及主创人员名单(仍然采用快递方式上报)。一般短消息在1分钟左右,长消息在3分钟以下,连续报道、新闻专题及新闻评论在10分钟以下。
5.截止时间:请各企业台务必于2006年1月20日之前将参评节目上报中国石化报社电视中心,过期按自动弃评处理。
6.推荐优秀电视记者:在上报参评节目的同时,由各企业台推荐2005年度优秀电视记者。比例可参照上年,但需根据今年上稿情况适度增减。
7.评委会组成及评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8. 2006
年中国石化电视新闻全面实施“一改三”,2006年度电视节目、优秀电视台、优秀电视记者的评选方式届时将有所改变,请各企业台多投稿、多创新、多创优。
联系人:俞国明 姚进 王莹
电话:(010) 84271824,84289774,84277253
传真:(010) 84274971,84271824
中国石化报社
200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