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石化企业媒体:
2月22日下午,齐鲁石化报接到淄博市广播电台编辑的通报,在他们编辑稿件时,看到稿件上面讲到,社会上有个自然人把“齐鲁石化报”抢注成为商标,并且在国家商标局通过了初审。商标局马上就要公告。
齐鲁石化报马上向齐鲁公司领导、公司法律部作了汇报。公司领导高度重视,法律部于23日召开会议,研究了案情,指定律师开始办理本案。
此种抢注新闻媒体名称为商标的情况在社会上已经有先例,并给新闻媒体的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特提醒石化企业媒体关注有关情况,提早拿出应对方案。
中国石化报社
中国石化企业报刊协会
中国石化电视工作委员会
2006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