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完成今年的各项奋斗目标,实现“十五”期间更大的发展,一个十分重要的方面,就是要坚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方向,积极稳妥地深化内部改革,进一步消除束缚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性障碍,为企业注入新的活力。作为国企改革的排头兵,中国石化应该也必须闯过这道“关口”。
近几年来,中国石化按照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实施整体重组改制,在明晰产权关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突出核心业务、分离办社会职能等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初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但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在企业内部还存在着不少束缚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如:一些企业投资管理混乱,投融资行为背离了主业发展方向;个别企业过去在改制上市中割断一体化生产链,经营不够规范;在少数一分为三的企业里,分、子公司之间关系尚需进一步理顺;在非上市部分,两级法人体制定位虽已明确,但职责转变还不到位,专业化重组刚刚开始。这些体制性障碍制约着我们的发展,削弱了我们的国际竞争力,如不解决,我们的改革就不能真正成功。而从根本上消除体制性障碍则是一项涉及多方面的长期性工作,是一个艰难的过程,不可避免地会遇到困难和阻力。对此,我们必须有充分的认识,坚定信心,脚踏实地,积极而又稳妥地把改革继续推向前进。
如何进一步消除体制性障碍?首先是要深化内部改革,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当前重点是解决好三个问题:一是上市与非上市进一步规范分开。理顺分(子)公司与存续企业、分公司与子公司的关系,按照“公平、透明、规范”的原则规范关联交易,严格执行交易范围、定价原则、定额标准和交易量金额限制等规定,尤其要防止向集体企业、联营公司、一些小A股公司让利。二是加强对分(子)公司的检查、监督和指导。各分(子)公司要根据总部的发展战略和统一部署,严谨投资,规范经营,守法经营;总部要通过计划、财务管理,通过选派董事、监事等必要的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分(子)公司的检查、督促和指导。三是充分调动两个层面的积极性。股份公司事业部体制的改革到位需要一个功能逐步完善的过程,在过渡期内分(子)公司仍然是事实上的利润中心,承担着利润目标任务。总部和分(子)公司、直属企业的奋斗目标是一致的,必须明确各自的定位,合理分工,共担责任。四是加快存续企业内部专业化、市场化、社会化的重组改革。主要依靠重组改革和结构调整,把为股份公司配套的生产辅助系统,把留在非上市部分的某些炼化主业,把适应市场的、不与股份公司同业竞争的主业做盈、做优、做精、做强。
逐步完善所有制结构,是进一步消除体制性障碍的又一项重要工作。中国石化重组改制上市后,在改善所有制结构上迈出了重要一步。目前股份公司的股权结构总体上比较合理,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改革发展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但仍然需要进一步完善。由于历史的原因,在整体改制上市之前,一些企业在所有制改革上先行一步,有的已在境内外上市,有的已发行可转换债券。此外还有一些职工入股或其他法人入股的各类小公司。这些企业的改制上市,多数都募集了发展资金,建立了自觉追求效益最佳化的机制,但是从整体效益和今后发展的角度看,也存在着所有制结构不合理的问题,体制上还有不顺的地方,给内部优化管理带来了很多困难。所以,必须下决心对所有制结构上存在的这些不合理现象进行整改和整合,并使之逐步完善。从现状看,一些较大的上市子公司制度健全、运行规范,能自觉追求效益最佳化,与母公司关系顺畅,应充分发挥他们的机制优势;其他子公司,特别是问题较多的小公司,必须下决心抓紧整顿,择机分步整合。
消除体制性障碍是涉及多方面的改革工作。在完善所有制结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的过程中,还要同时做好继续减员、改制分流、改变用工方式、专业化重组、分配制度等方面的改革工作,无论是在上市部分,还是在非上市部分,都要逐步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的现代企业制度和充满活力的经营机制,以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求得新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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