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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股权侧重“转让”而非“减持”

2003-07-29
亚博
   近期市场传言上市公司国有股及国有法人股将采用三三对等减持法逐步使国有股上市流通,“三三对等减持法”具体为:上市公司国有股30%按净资产值配售给股票二级市场投资人,30%划拨社保基金择机上市流通,30%在二级市场由国资委作为卖出方直接上市流通,剩下10%暂不上市流通。显然市场传闻国有股二级市场流通与国资委正在起草的一系列规章、法规不无关系。投资者(尤其是机构投资者)仍然担心政府将继续采取减持的办法处理现存于上市公司的国有股权,深沪 A股市场因此出现了连续下跌。随着国资委三次就国有股减持问题公开辟谣,这种传言终被证明为是一些别有用心者的谣言。

  国资委在过去一段时间,已抓紧起草《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暂行办法》,一般估计将在8月出台,并且会有助加快《上市公司国有股转让暂行办法》的立法和施行。目前尚不知国资委会如何处理国企的股权或产权等问题,但从两大《暂行办法》来揣测,新的做法将侧重于“转让”,而非以往一直坚持的“减持”。如果上市国企能够以“转让”形式,取代过去只问新招股、增发股份等活动便“减持”的方案,即股权的变异,在原来的“零售”改为“批发”,所牵连的层面将会大为缩减,有利推行。另外,国资委若先处理非上市公司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事务,累积好一定的经验,甚至吸收若干失败教训,然后再处理上市公司的国有股转让股权问题,即从相对的中小型到大型,由相对简易的转到较为复杂的事上,会使整个国有股股权买卖和流通过程来得更为顺当,而且可尽量减少国家的损失,甚至取得较大和合理的利益,此举亦对投资市场和整体经济有利。

  随着国资委的成立及《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暂行条例》的出台,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将会大力推进国有股的转让工作,但这种转让将主要是通过场外市场进行,即今后国有股转让的局面将是“场外大胆,场内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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