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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基金法(草案)今日提交三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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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1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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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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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基金法》(草案)10月23日起提交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进行第三次审议。来自各方面的信息表明,这部经历四年立法历程、内容严谨充实的法律很可能在三审后正式出台,从而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的发展树立起新的里程碑。接受采访的业界人士均对此寄予厚望。
此前,关注基金法修改的一些专业人士透露,三审稿将保留二审稿的基本框架,具体章节划分保持不变,但条款数目有所增加,内容更严谨充实。此外可能还会对二审中争议较多的一些条款作出修订,其中,有关是否删除允许开放式基金短期融资的条款、基金持有人大会表决事项的参会人数、基金管理公司股权的频繁变更等方面都是被关注的焦点。按照审议进程,基金法草案将于10月28日交付表决。(中证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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