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网消息:记者日前从广东省物价局获悉,为了应对国内外市场燃油价格飙升,化解高油价对出租车营运带来的压力,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广东省物价局决定出台出租车收取燃油附加费的政策,即全省各地城市出租车经营者经当地有关部门批准,可在运价之外收取燃油附加费。
今年以来,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部署,广东省已5次调整成品油价格,90号、93号高标准清洁汽油均调高0.55元/升,升幅分别为15.9%和14.7%。受此影响,广东省出租车燃油成本大幅度上升,出租车司机的收入相应下降。
广东省物价局副局长马壮昌指出,出租车燃油附加费属于价格范畴,是出租车运价的一部分,是对出租车经营者因燃料价格上涨、营运成本增加的一种补偿。出租车燃油附加费由出租车经营者收取,收取对象是乘客,收费收入直接归出租车经营者。
马壮昌明确表示,收取出租车燃油附加费是价格调控的临时性措施,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将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及时调整。燃油价格大幅上涨时,将结合当地实际适时按照规定的程序批准出租车经营者收取燃油附加费;当燃油价格回落到一定水平后,各地将及时停止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