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石化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严格落实集团公司新修订的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抓细节,抓执行,抓好隐患治理工作,从源头消除事故隐患,实现了安全生产连续7年无重大事故发生的目标。
扬子石化严格按照“隐患治理管理程序”要求,对辨识出的重大危害和隐患,定资金、定负责人、定措施、定完成期限,认真落实整改。为了确保隐患治理的按期保质,他们注意抓好5件事。
一是实行隐患治理项目一把手负责制。公司与各二级单位成立隐患治理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隐患治理领导小组组长,计划、技术、设备、物装、HSE部等部门和有关治理项目单位负责人参加;公司各职能部门通力配合,做到在资金上优先安排、施工上优先组织、物资供应上优先予以保证。
二是公司与隐患治理项目的单位签订“隐患治理责任状”,明确治理责任人、治理期限、治理效果等,将隐患治理与单位领导业绩和单位绩效进行挂钩,定期进行考核。公司还实行隐患治理例会制度,由HSE部负责召集,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例会,通报治理情况,隐患治理项目的单位汇报治理进度,协调落实隐患治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对问题突出、进度滞后的项目,召开专题会,制定对策。
三是在开展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价的基础上,组织有关人员运用LEC等隐患评估方法对工艺、设备、操作存在的隐患进行等级划分,找出隐患治理的重点,制定出可行的整改方案和措施、整改时间和整改项目负责人。
四是严把治理效果关。按照集团公司隐患治理竣工验收的标准和要求,严格审查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对治理项目进行全面效能评估,对照设计和治理预评价,检验治理效果,对没有达到治理效果的,追根溯源,查找是哪个环节、哪台设备存在问题,未完成整改前坚决不予验收。
五是加大隐患治理考核力度,对按期保质完成隐患治理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在年终绩效考核中给以奖励;对因主观原因而贻误治理时间,或在治理过程中弄虚作假,影响工程质量的单位和责任人,则给以行政处理和经济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