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等六部委日前共同制定文件,要求地方政府取消一切针对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在行驶线路和出租汽车运营等方面的限制,各地也不得出台专门限制小排量汽车的规定,并要求有关限制性规定在今年三月底前完成。
这一规定为国内酝酿已久的反对各地“限小”、鼓励发展小排量汽车的舆论,再次添了一把火,立刻引起了业内的高度关注,成为国内汽车业界在2006年的第一件大事。对于小排量车解禁并且鼓励其发展,这一政策的方向无疑是对的。不过,作为一项国家级的产业政策,同时也必须考虑到政策的适用性,与本土市场的“匹配”程度,是判断政策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准。
按照国内的划分标准,排量在1.0到1.6升的轿车属于小排量汽车,这也是国内汽车新分类标准中普通轿车的标准。虽然信息并不完全透明,但从六部委的政策表示来看,政策的出发点应该是集中在汽车的小排量上;从市场的反应来看,焦点同样也是集中在排量之上。因此,未来这一政策的落实,估计将以排量这个单一指标来划定。
我们要指出的是,这种过分强调小排量的划分标准,在表面的合理之下实际上掩盖着种种不合理。
在一些较为发达的国家,小排量车通常是指1.6-1.8升发动机的车,标准更宽一些是1.4-1.8升发动机的车。这个排量的汽车,在道路上,其动力性能能够满足与大排量车相似的使用要求。事实上,在注重环保的传统发达国家市场,1.4升排量以下的汽车并不多见。
与之对比,国内划定的所谓“小排量车”是真正的“小”,从1.0到1.6升,跨越了一代到两代技术阶段。我们不得不指出的是,在国内目前的技术水平之下,安装了这种发动机的车,往往会出现工况不佳,启动速度慢的情况,最终都会造成道路使用效率的降低。在这种情况下,小排量的车完全可能对环境造成间接的污染。常见的情况是,在道路中,只要有小排量车打头,后面排队的车可能都要被迫减慢穿越路口的速度,而怠速状态下污染物的排放是非常集中的。
一般来说,国内鼓励小排量汽车发展的政策意图,无非是强调节能与环保,同时消除汽车产业中的歧视。但作为一项公共政策,产业、环境、交通与效率,是政策必须同时兼顾的目标。这就要求我们的政策本身必须是高水平的决策。在强调解禁、鼓励的同时,必须科学的设定范围,让业界清楚了解,究竟什么是政策鼓励的方向。产业政策动辄牵涉到数以亿计的投资,其影响力远远不仅仅限于消费领域,更会涉及到交通、环保和城市,因此我们认为,国家发改委的相关政策推出应该慎重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