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余峻才
集团公司安全禁令已实施一周年,从《中国石化报》一年来的跟踪报道中,我们可以明显地感觉到,员工的安全意识不断增强,安全责任制进一步完善,“低、老、坏”现象有显著的改变。这是很可喜的。
然而,我们发现,一些车间班组在执行《禁令》时有“情”操作,对一些违反《禁令》的老员工往往只是私下提出警告,而不上报企业;还有一些企业违反《禁令》被清退的多是临时用工,而对正式用工往往存在手下留情的现象。如果《禁令》的“高压线”因为触到不同的人而释放出强度不同的“电压”,其刚性就会受影响,直接影响安全生产的执行力。这是很值得我们警惕的。
一位在杜邦化工公司工作的朋友曾和我讲过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位职位很高的公司经理,因酒后驾车受到交警处罚,这位经理就这样因在工作期间违反了杜邦的安全规定而被解雇。对于外人来说,感觉杜邦公司的做法不可思议,但对杜邦公司的员工来说,大家觉得这是很自然的事情。杜邦公司无论到哪里开多么重要的会议,会前的五分钟永远是讲安全,与会人员都要熟知万一出现意外的疏散路线,这已成为一种文化,由禁令演化而来的文化。
杜邦作为全球最安全的化工公司,也曾有过惨痛的教训,杜邦公司以火药起家,正是由于火药生产的特殊性和事故所带来的惨痛教训,使“安全至上”作为企业最重要的信念,成为杜邦公司一种独特的文化。以杜邦公司作为参照来思考我们禁令的实施情况,也许很有现实的启发意义。
《禁令》出台的目的不在于开除人,而是在于规范人的行为,达到保护人的目的。只有真正保持“高压”,做到令行禁止,让每个人都不敢去触犯,才能最终达到保护人的目的。在讲“人情”的文化里,处理一个人通常会觉得是在得罪一个人;但在“安全至上”的文化里,处理一个人才会被理解为在保护一个人,甚至保护更多的人。
《禁令》不能有“情”操作,更不是一个阶段的《禁令》,我们应该在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禁令的过程中,让禁令成为自觉的行为,进而成为一种安全文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