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国家环保总局相关负责人通报,12月1日,沈阳市东陵区天久化工厂发生的液化罐爆炸事故,曾造成该厂实验室有机溶剂苯等的泄漏。国家环保总局强调,经过监测,此次事故未造成厂外环境污染。
12月1日23时32分左右,沈阳市东陵区天久化工厂厂区内发生剧烈爆炸,爆炸引发的大火足足燃烧了1个多小时,两人当场丧生,另外一人被救出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爆炸发生后,沈阳市安全生产监督部门介入调查,初步查证,发生爆炸的是化工厂一个“被当地政府封存”的车库,“一个在这里生产的黑加工点发生了石油液化气钢瓶爆炸”。
国家环保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起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后,按照《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的原则,环保总局立刻开展了环境应急的协调与指导工作,派出工作人员和专家赶赴事故现场,督导当地政府开展应急工作;当地环保部门在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了环境应急预案,并采取了有效措施。目前,沈阳天久化工厂爆炸事故已基本处理完毕,未造成环境影响。
( 辽沈晚报 于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