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八、问:目前社会上出现了批评一些行业搞垄断的声音,中国石化是否存在着谋求“垄断利润”的问题?
答:对于这个问题,有以下几点需要明确:
首先,我们要从理论上搞清垄断的概念。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垄断的定义是:少数大资本或大企业的联合,通过控制某个或若干部门的生产和流通以获取高额垄断利润。垄断的目的在于获取高额垄断利润。垄断价格是获取垄断利润的主要手段。
大家知道,我国成品油价格仍属国家宏观调控的范畴,在国际出现高油价情况下,政府出于稳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考虑,对成品油价格从紧调控,在相当长时间内国内成品油价格与原油价格倒挂,地方炼厂停产、减产,拥有成品油进口权的经营者停止经营。而中国石化坚持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放在突出位置,严格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认真履行保市场的责任,在炼油企业大额亏损的情况下,全力以赴组织炼油生产,千方百计保障市场供应,继续为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承担应尽的责任。以进口成品油为例,过去两年多来,为满足国内市场需求,我们在国际市场价格远高于国内的情况下,先后组织进口110多万吨柴油,为此承担了巨额的价差损失。其中今年一季度就组织进口了3.4万吨柴油,承担了7700万元价差损失。如果说这也是垄断,试问有谁愿意这样赔着钱去垄断?因此,说中国石化“垄断”和谋取“垄断利润”,既不符合马克思关于垄断的定义,也不符合实际情况。
第二,近年来国家实施一系列战略性重组和对外开放政策,国内石油石化行业已经基本形成了一个竞争的格局。对于中国石化来讲,在上游,要面对来自中石油、中海油以及国外大公司的竞争;在中下游,要面对的竞争对手更多,尤其是化工领域已经实现了充分的、完全市场化的竞争。同时,作为一家境内外上市公司,中国石化的股权已实现多元化,公司治理结构逐步完善。相比之下,目前全球石油生产和消费大国中,大部分国家(约76%)只有一家石油公司,其余国家(约20%)有少数几家(一般不超过3家)石油公司。
第三,随着形势的发展,国内石油市场将进一步开放。根据入世承诺,明年我国原油及成品油非国营贸易进口配额继续在今年的基础上增长15%,部分石化产品进口税率继续下调。同时,国家正在研究制定能源资源类产品定价新机制,以及鼓励节能降耗、安全环保、资源综合利用等税费政策。特别是今年底我国已放开成品油批发业务,国内石油市场竞争格局将出现新的重大变化。
另外,中国石化也不存在“高额利润”问题。2005年,中国石化净利润在扣除财政补贴后仅增长3%。虽然利润绝对额较大,但相对于庞大的资产和经营规模,则盈利水平并不高。2005年底,中国石化资产总额5206亿元,资产利润率为6.4%,只比银行贷款利率略高一点,加上中央财政补贴后也只有7.6%。这一盈利水平,在国内企业中是比较低的,与国际同类大公司相比则差距更大。2005年,国际同类大公司平均资产利润率约为14%,平均销售利润率约为9%,都远远高于中国石化的水平。
最近,国资委在其公布的《关于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的指导意见》中,首次明确军工、电网电力、石油石化、电信、煤炭、民航、航运等七大行业将由国有经济控制,提出国有经济应对这些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保持绝对控制力。中国石化将按照中央的要求和国资委的部署,不断深化改革,提高竞争力和控制力,为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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