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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一名6岁女孩在昆明动物园与老虎合影时惨死于虎口。事情发生后,除了动物园方面向受害方道歉、关老虎“禁闭”并让它永久下岗、积极协商赔偿事宜之外,而有关责任人还未得到处理,更不要说应当如何吸取沉痛教训了。
对咬死人的老虎施以关“禁闭”、“下岗”的惩罚,未免可笑,但也是无奈之举,因为它毕竟是野兽,没有思维也不可能理性。恰是有思维、够理性的动物管理人员利字当头,为了5元或15元的收入,竟敢让游客冒着生命危险与老虎合影,如此安全意识淡漠的经营行为,危害无疑超过了猛兽本身。
尽管动物园无疑要承担主要责任,但“一个巴掌拍不响”,事件的成因往往不是单一的,而是多方面的。痛定思痛,查找各方面的原因,除了老虎吃人的本性所在这一关键因素外,还有诸多人为因素,比如表演现场的闪光灯、香水、尖叫等刺激性光线、气味、声音,都有可能诱发老虎的过激行为;在游客与老虎合影过程中缺乏有效的防护措施等。然而深究酿成悲剧的根源,愚以为,则是包括管理人员、被害人及其家属在内存在的潜意识的“危险淡化”症。试想,倘若管理人员想到老虎极易伤人,取消这一危险项目或切实加强安全防护;倘若游人害怕老虎伤人,不去冒险与之合影;倘若小孩家长考虑到老虎吃人的本性,压根不让自己的孩子去靠近合影或严加看护,那么被虎咬死的惨剧就不会发生。
由老虎咬死人事件,联想到现实社会生活一些场合,时常可看到“危险淡化”症的种种表现。比如,公路上汽车鸣着喇叭飞速驶来时,步行或骑车者却不理不睬不紧不慢照样穿行;自己不识水性又不知河水深浅,却不顾溺水危险敢于下河戏水;旅游中明知山高林密,潭深崖悬,却不自量力,一意孤行,不惜以身试险;在生产建设的各道工序、各个环节,尤其是易燃易爆、高空作业等部位,对明令禁止的违章行为熟视无睹,我行我素,如此等等。
要治病,必须弄清它的病因。“危险淡化”症的病因在哪里?笔者认为,首先是侥幸意念、麻痹思想在作怪。总以为“狼”不会来,即使来了也不可能咬到自己;总以为以往那样做就没事,这次也不会有事。其次是从众心理起作用,看到别人与狮照相、与虎合影都相安无事,别人违章没出事故,于是自己也去仿效。还有,“赌一把”的想法更有害,有的人争强好胜,爱出风头,要面子,敢冒险,寻刺激。总之,当危险不知不觉来临之时,在重大隐患存在情况下,应有的警惕性被种种原因淡化了甚至丧失了。
大量事实表明,“危险淡化”症危害极大。它不仅是一种麻醉剂,极易松弛人们的警觉,使安全规章制度形同虚设。而且,它也是无形的杀手,平常含而不露,一旦遇到诱因突然发作,当事人便会受到致命伤害。因此,我们每个人都要居安思危,处处保持应有的警觉,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从思想上彻底根除“危险淡化”症,行动上处处严防“虎”伤人,若能如此,人身安全就有保障,生产安全就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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