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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9-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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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是一个能源匮乏的国家,除了水源较充足以外,其他许多重要能源基本依赖进口,石油几乎100%依赖进口,天然气80%依赖进口。从上个世纪70年代开始,节约能源便成为德国发展经济的一项基本国策。90年代之后,世界许多国家的能源消耗都与经济增长呈正比发展,而德国的能源消耗却减少了15%。
广泛教育 全民参与
在德国,节约能源不仅是政府和环境部门的任务,也是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政府、职能机构和民间组织长年坚持开展节能方面的宣传,积极向公众介绍国家的相关政策及节能知识。德国联邦消费者中心联合会及其下属的各州分支机构也提供有关节能的信息和咨询服务。2000年成立的德国能源局,主要工作涉及房屋供暖和保温、节电装置和照明、太阳能发电、风能等可再生能源以及电热耦合装置的应用。为方便公众,德国能源局还开设了免费电话咨询,并设有专门的节能知识网站,解答居民在节能方面遇到的各种问题。经济界也有不少咨询公司参与此事,向公民提供帮助,鼓励人们在日常生活中自觉环保节能。
众所周知,现代家用电器通常都比老款省电,不过不同品牌的电器能耗存在显著差别。在德国,消费者在购买电器时如何判断是不是省电,方法很简单,看一看电器上的欧盟能源标签就一目了然了。产品能耗标签制度是德国根据欧盟《能源消耗标示法规》制定的相应法规。目前灯泡、冰箱、洗碗机、洗衣机和衣物烘干机上都有这种标签,2003年6月以后出产的电烤炉和室内空调都粘贴能耗标签。其中,A代表低能耗,G代表高能耗,中间还有B、C、D、E、F几个等级。政府还建议人们从告别待机状态做起进行节能。日常生活中,如果在不用电视、CD机、电脑和其他电器时,应该把电源关掉,而不是让它们处于待机状态,这样做既省电又省钱。德国联邦环境局估计,家庭用电至少有11%在电器待机状态下白白浪费掉。许多音响、HIFI装置在开关处于关闭位置时就开始耗电了,要停止电流进入,必须关上电器并拔掉电源线。
法律保证 政策倾斜
德国构建节约型社会的关键一环是适时制定、调整和落实相关的规划、政策和法规。比如,德国在发展循环经济方面始终走在世界的前列,德国法律规定了污染者必须承担治理义务及政府与公民合作的“三原则”。政府努力推动能源公司实施“供热供电结合”,鼓励能源公司将发电的余热尽可能用于供暖。2002年,德国颁布了促进“供热供电结合”的法规。根据这一法规,政府向实施该措施的能源公司,尤其是小型能源公司提供补助,帮助它们置办相应设备。
在德国,消费者在购买或租赁房屋时,建筑开发商必须出具一份“能耗证明”,告诉消费者这个住宅每年的能耗,主要包括供暖、通风和热水供应。这得益于2002年2月生效的德国《能源节约法》。按照这个法规,新建筑的允许能耗要比2002年前的能耗水平下降30%左右。而早在1978年,德国就修改过一次建筑节能标准,使得其后建设的建筑能耗比老建筑减少60%以上。《能源节约法》还制定了德国建筑保温节能技术新规范,其特点是将控制建筑外墙、外窗和屋顶的最低保温隔热指标,改为控制建筑物的实际能耗。德国还有大批老建筑没有采用新型保温技术措施。为此,新法规鼓励企业和个人对老建筑进行节能改造,并实行强制报废措施。如规定到2006年年底,在1978年10月前安装的大约200万个采暖锅炉必须报废,由新型节能锅炉取代。在政府的推动下,天然气和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近年来在住宅供暖市场上得到越来越普遍的应用。
由于传统能源的不可再生性,从保障能源供应的战略安全高度考虑,德国将发展可再生能源作为其能源政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2004年8月,德国出台新的《可再生能源法》,对2000年出台的法律进行修订和补充,保证20年内为可再生能源电力给予一定的补偿。新法规明确提出,到2020年使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总发电量的20%。德国继续实行市场刺激措施,用优惠贷款及补贴等方式扶助可再生能源进入市场。德国政府每年投入6000多万欧元用于开发可再生能源,还制定了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的《未来投资计划》。德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所占比例逐年递增,2004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首次突破全国电力供应量的10%。
在《2004年国家可持续战略进展报告》中,德国政府制定了“替代燃料和创新推动方式”的发展战略,旨在减少传统燃料消耗并由此减少对石油的依赖,确定有发展前景的替代燃料和发动机驱动方式并尽快投入应用。
市场调控 政府资助
除了法律条文的规定,德国政府还利用市场机制来调控企业和公民的日常行为。从2002年起,德国开始对燃油和电力消费征收生态税。这项举措起源于1998年,当年德国社民党和绿党组成联合政府,便开始了探索制定更深层的环保方针政策。1999年,德国开始实行生态环保税收改革,目的是降低能耗,鼓励新电源技术的研发,并创造面向未来的新就业机会。政府适当地提高了汽油和建筑采暖用油的税率,环境税收改革是通过逐步降低雇主和雇员的养老保险金开始进行的。生态税的制定减轻了企业和个人的税收负担,加强了能源消耗的税收。实行这样一套相当复杂而巧妙的税收政策,达到的效果是大大提高了能源的价格,提高了社会各界节约能耗的积极性,促进了各种节能技术的研发应用,同时不增加消费者负担。此外,各州还制定《水法》,利用价格杠杆来鼓励节水。在首都柏林,水费的70%用于废水处理,30%用于供水设施的建设。与废水的有害程度相对应,适当提高污水处理费。目前,全德国抽用的地下水仅占地下水总量的10%。
为了调动企业和个人投资节能领域的积极性,德国政府开展了许多资助项目。例如,在“现场顾问”资助项目中,房屋所有者可以享受工程师的咨询服务,选择如何更经济实用地采取房屋节能措施,大部分咨询费由政府承担。另外,德国信贷机构还推出了“二氧化碳减排项目”和新的“二氧化碳建筑改建项目”,对节能项目提供低息贷款。此外,中小企业在投资节能领域方面也享受政府的特别贷款。
科研先行 技术保障
降低能源消耗必须依托新技术的开发研究。历届德国政府都把积极研发和推广节能技术,寻找再生能源作为优先考虑的目标。
德国不断开发出新的矿物能源发电技术,像高压煤尘焚烧技术、煤炭气化技术等,从而使矿物能源发电效率不断提高。1999年,德国电力生产部门传统矿物能源的平均有效利用率为39%,这一比率如今已达到46%,预计到2020年将进一步提高到55%。
近年来,德国大力推广节水新技术,除了生产节水型的洗衣机、洗碗机外,还对抽水马桶和公共便池等进行技术改造,设置节水键,使人均日节水量达到10升以上。德国还推行其他节能新技术,令人瞩目的零能量住房便是其中一例,其所需能量100%靠太阳。房屋白天通过窗户由太阳来加热,夜间则通过隔热材料和灰沙砖墙来加热。如果这类房屋能够得以普及,必将成为世界节能之亮点。
出于环保考虑,德国政府从2000年始逐步放弃已初具规模的核电,并以此为契机大力开发太阳能、风能、生物能等可再生能源。德国政府希望通过能源结构调整,到2010年使“生态能源”发电量占到全国发电总量的10%。
在开发新能源过程中,德国人还创造了一个绝妙的高招――焚烧使用过的尿不湿。这个办法是布雷蒙垃圾焚烧站最先使用的,该垃圾焚烧站每年买进100吨用过的尿不湿和卫生纸,通过焚烧后产生能量。资料显示,这种垃圾焚烧后产生的烟雾污染小于燃油或燃煤的污染,被视为一种巨大的能源来源。
如今,德国在废水、废料、废气的处理等方面均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再生能源和生物技术的实际应用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据统计,德国的节能环保产品和技术的出口已占世界份额18.7%,高于美国(18.5%),名列世界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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