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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报
2007-0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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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指出,除了石油石化企业自身努力外,国家也应进一步健全相关法律和标准体系,加强执法监督,同时完善相关政策
温家宝总理的报告,详细阐述了节能、减排和环保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并要求我们要清醒地看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仍然存在着许多矛盾和问题,其中去年全国没有实现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4%、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2%的目标,节能环保工作任重道远。
出席今年两会的部分代表委员表示,石化企业既是产能大户,也是用能大户,同时在环保方面也存在潜在危险,因此必须特别注重节约和环境保护。“落实科学发展观,最重要的就是要结合企业实际,抓好优化结构,提高效益,节能降耗,节水减排等一系列节约与环保工作。”十届全国人大代表、齐鲁石化公司经理张瑞生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
部分代表委员指出,从总理政府工作报告中看,石油石化、化工等行业是今年节能减排工作的重点。但要保证国家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除了石油石化企业自身努力外,还有许多工作要做。
首先要进一步健全相关法律和标准体系,加强执法监督。抓紧拟订有关循环经济、节能降耗、环境保护和环境监测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草案,着手建立能源统计指标体系、评价考核体系和监测体系。
其次要完善相关政策。一是价格政策。建立能够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治理成本的价格形成机制,产品价格中应体现资源消耗与污染治理的成本。二是税收政策。对节约资源能源、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治理环境污染等成绩显著的企业,应给予税收减免等政策优惠。根据使用者付费的原则,建立完善资源环境税;加快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财政转移支付要考虑到生态补偿。三是投融资机制。切实加大节能降耗与环境保护投入,完善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四是引入市场机制,大力发展节能产业。鼓励单位和个人委托专业能源资源承包商承担节能降耗治理方案的实施或节能降耗设施、设备与器具的运营,明确双方的责、权、利,确保相关设施高效、稳定运行。
同时要适当调整能源资源价格。我国能源稀缺程度未反映在价格上,价格的扭曲导致供需双方不能得到准确信号,进而导致消费扭曲。(宁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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