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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保障公交、出租车
昨日(27日),长沙市公用事业管理局联合中石化,就长沙市公共客运车辆柴油供应的相关事宜做出了明确规定。优先保障公交车、出租车加油,出租车凭卡加油不限量。
通知要求,从10月中旬起,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长沙石油分公司所属加油站,对我市公共汽车、出租汽车适时、不限量供应柴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长沙石油分公司根据市场供应情况,适时启动“定点加油”、“槽车供油”等应急措施,保证公共客运车辆的柴油供应。使用柴油的公共汽车按照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签定的定点加油协议实行定点加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保证燃油的正常供应。因线路调整,湖南巴士在原配油指标的基础上适量增加燃油指标,并安排槽车供应。
通知还要求,未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签定定点加油协议的公共汽车企业,需要将供油单位调整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所属网点的,由企业提出申请,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审核,中石化长沙石油分公司审定洽谈签订供油合同后,予以保障燃油的正常供应。使用柴油的出租汽车实行“持卡加油制度”,每车每天持卡加油一次,油箱加满为止,由加油站工作人员在加油卡上进行登记,一月一卡。加油卡由长沙市公用事业管理局监制,由市客管处组织出租车企业核发至每台车辆。加油卡为专车使用,不得仿制、转借。凡属安排槽车供油的公交企业和公交线路,必须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槽车供油安全工作,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在燃油供应紧张时期,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长沙石油分公司与长沙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处实行信息联动制度,随时掌握燃油供应情况,一旦出现燃油供应不上,立即启动应急措施,确保燃油供应工作正常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趁燃油紧缺,通过囤积燃油抬高油价、倒卖燃油谋取暴利,扰乱燃油供应市场。加油站工作人员不得以燃油供应紧张为由拒绝出租汽车持卡加油,不得索拿卡要。出租汽车驾驶员持卡加油时,应遵守加油站规定,按先后顺序自觉排队加油,不得哄抢、争吵。对违反有关规定者,将依法从严处理。(张马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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