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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油品业务巧避风险
 
来源: 中国石化新闻网   2008-07-02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各种法律法规都约束着非油品销售业务,企业要知规矩、立规范

    □于建文

    销售企业的非油品业务是在加油站营业场所进行的,无论是自营还是采用其他经营方式,一旦发生问题会影响企业形象,且经济损失和附带管理责任在所难免。非油品业务涉及的商品销售或服务复杂多样,不仅应像成品油零售一样加以规范,而且必须注意防范较成品油零售范围更广的各类经营风险。

    制度规范与风险防范

    作为国有企业,中国石化非油品业务在财务管理上首先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作为纽约证交所的上市企业,美国《2002年公众公司会计改革和投资者保护法案》的第302和第404条同样适用于中国石化的非油品业务。

    由于我国没有在美国上市的商业零售企业,目前可以考虑借鉴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内地商业零售企业(如联华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等)的规章制度,抓紧制定颁布适用于中国石化非油品业务的管理制度。在此之前,为维护企业形象,能满足下列法律条例约束、正规运作的企业才可以从事非油品业务。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从1994年开始执行,对《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和《民法通则》等法规中未涉及的因提供和接受服务而发生消费者权益受损害问题作了全面而明确的规定,着重明确经营者应对维护消费者权益承担的义务。依据此法规,非油品业务要本着“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先行赔付”现场处理纠纷制度,同时要特别注意避免出现“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的不当行为。

    《产品质量法》在1993年颁布实施,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和服务应履行义务的主要参考法律文本,重点是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依据此法规,非油品业务“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志”。

    《食品卫生法》1995年开始实施,非油品业务涉及食品销售的要先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才能开展经营,从业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对销售的食品必须保证提供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

    《反不正当竞争法》于1993年执行,非油品销售在提供对方折扣时必须要明示,促销商品时要控制抽奖式有奖销售的最高奖金额度不突破5000元,除规定情形外不得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由于加油站油品零售和非油品业务密不可分,对该法规定的“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不得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条款要严格遵守。对商务部等5部委2006年公布的《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中“确保消防安全通道畅通、制定安全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要有针对性地做安排。

    在《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当地食品安全负总责”的基础上,当前被纳入各级地方政府工作考核目标的《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2007年国务院令第503号),需要作为从事食品销售的非油品业务工作重点注意事项,该规定要求“销售者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志,并建立产品进货台账,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内容”。“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销售者发现其销售的产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应当立即停止销售该产品,通知生产企业或者供货商,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价格法》于1998年执行,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近期因各级政府努力控制CPI(消费者物价指数)增长幅度,积极干预对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商品价格,加油站非油品业务要特别注意按照价格法规定“执行依法制定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切实维护企业形象。

    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主要涉及《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及相关行政法规。加油站非油品业务购销音像制品和书籍时,要注意配合文化稽查部门对盗版、侵权商品的法律行动。

    经营层面的规范与风险防范

    加油站非油品业务的工商注册经营范围要全面周详,避免出现超范围经营。建议采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新推出的经营范围参考文本:“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法律法规未规定审批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这样除需经得批准的如“食品卫生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证”、“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等外,其他许多经营内容都可以自主、随机开展,不需要反复办理工商注册经营范围变更。

    加油站非油品业务必须纳入企业全面的年度财务预算管理,这是以财务为主线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需要,以保证预算资金投入、费用核算、利润收入和考核兑现的落实,其重点是借助企业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全面财务监管。当前多数企业的“企业资源计划系统”已建成集物流、资金流、信息流为一体的业务运营和管理平台,在其中加入商业零售POS(销售点实时终端)网络系统,销售网点就可以通过登录区域总部服务器进行刷码销售,从而实现采购、销售到即时库存的全方位动态实时管理。

    加油站非油品业务商品采购管理重点是与供货商间的合同管理。对供货商的选择首先是资格认证。以食品为例,在产品认证上最低要有质量安全认证,较高水平企业产品会达到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标示管理规范》A级标准。在体系认证上,通过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和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企业的产品更令人放心。其次是资金结算周期的确定,大宗商品采购在约定采购总额和采购批次时,要争取不少于一个销售周期的资金结算周期,做到“零资金占用”。再者要约定商品因质量和保质期限原因可无条件退换,而供货商搭赠、促销、陈列费用等附属合同的执行不能对购销合同形成影响。最后是要降低采购成本,保持合理销售毛利。

    加油站非油品业务销售管理环节,要结合库存和配送管理控制商品损耗。销售管理的重点是严禁各站点自采自销任何商品,除规定每次交接班盘点发生的损耗要及时赔付外,同时要将盘点长出的商品和款项一律上交,对能够确认有自采自销责任行为的人员进行处理。加强加油站非油品业务销售管理,可以采用油货销售联动考核办法,确保油品零售和商品销售双增长。该办法主要是用“吨油百元销售额”测算加油站零售一吨油品对应产生的非油品销售收入,用不断提高油货比的考核制度促进非油品销售的快速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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