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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2004-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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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标题中人文精神的审视
王再承
传媒作为文明的载体,理应体现人性的关怀,有着自己善良的立场。成功的新闻作品多以令人动情的角度,激活人类情感。作为标题,同样应具有这种取向,并努力成为新闻作品的“制高点”。但对“个性特征”的曲解,道德水准和正确评判标准的缺乏,以及法律意识的淡薄,却造成了不少新闻标题中人文精神的缺失。
新闻标题是新闻内容的窗口,是新闻与受众进行接触的最前沿部分。对受众而言,标题是“第一引力”。从传媒竞争来看,争取受众的竞争很大程度上始于标题的竞争。随着新闻事业的发展,新闻标题制作水平有了较大提升,但也不时出现与人文精神相背离的问题。
新闻标题中人文精神缺失的主要表现:
1.对不同阶层、地域、群体的歧视
平等是最接近民主的理论核心。平等原则要求任何人在权利上是没有差异的。尽管处于文明时代,但不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仍存在着富人阶层对穷人阶层;人口数量多的民族对少数民族;多数人群对少数人群的误读与歧视。换位思考虽具有重大价值,一般状态下却难以被意识与接受。传媒本是倡导民主的先驱,但有时同样不能意识到这一点。如,现代传媒普遍以城市人口为主要接受对象,这是传媒发展过程中的必然。但不少传媒在新闻制作中,常常在向特权阶层及高收入、高学历人群灌输着优越感甚至精英意识,缺乏真正的平民意识和亲民风格。而目前为传媒所注重的定位,从本质上说,并不是以牺牲非受众群体的利益为前提的。
在中国,歧视农民的现象普遍存在。在新闻中也不乏反映。2002年8月20日,某市报头版登载了一条题为《农民致富跳龙门 高升成了城里人》的消息,报道某村部分农民依靠特色养殖致富后,住进县城寻求更大发展空间,并办理了城镇户口。新闻素材不错,标题的“高升”一词却似有弦外之音:农民办了城镇户口成为城里人就是“高升”,是不是歧视农民呢?一份影响面颇广的法制报纸刊登了这样一篇文章,通篇讲的是嫁给农村人如何烦恼,乡下人有数不清的麻烦事等,标题更绝:《嫁给农村人的烦恼――我就像掉进了万丈深渊》。实际上,这类标题还有如《市长敢吃农民饭》等,都有意无意地流露了一种歧视农民、轻视农村的不良观念。
某些新闻标题中,对打工者、失业者、残疾人及其他特困人的歧视甚至地域歧视、种族歧视也或明或暗地出现。一些社会基层管理等问题,反映在新闻中,有时则转化为对外来人口、贫困人口的歧视与冷漠。
2.对受难人群的冷漠
中国古代思想家荀子说过:“水火有气而无生,草木有生而无知,禽兽有知而无义;人有气、有生、有知亦且有义,故最为天下贵也。”人和动物的本质区别是有知识、情义和道德。传媒作为文明的载体,理应体现人性的关怀,有着自己善良的立场。法律是无情的,但并不与报道中渗透人性的关怀相抵触。如,2000年3月某报发表一篇报道,讲述广州一名7岁小孩9个月前因在机动车道上未靠边行走,被汽车撞倒,酿成惨剧。其父与司机及所属单位打官司,法院做出了不予赔偿的判决。新闻标题为:《七龄童走路违章被撞死――法院判决“白撞”》。任何一个有同情心的人会觉得标题“刺眼”。毫无人情味的“白撞”二字,不仅亵渎了法律,也亵渎了人类爱心。事实上,法院没有这样的判词,是作者的主观意识曲解了法律行为。
新闻传媒对社会意识、社会公德等起引导作用。但即便是一些关注民生的传媒,也不免有对人文精神的偏离。如,2002年12月1日是世界预防艾滋病日。之前,各种宣传活动就在众多媒体展开。而被重点关注的小琴本来是艾滋病毒感染者,却被报道成艾滋病患者。一张非常有影响的全国性报纸在醒目的标题中直呼她为“艾滋女”。也许记者无歧视侮辱之意,可这个组合的新词传递的意念是不良的。
3.歪曲真实形态,缺乏人格尊重
一些采编人员为达到吸引受众的目的,在标题中或将正常内容低俗化处理;或“捏造标题”,混淆语意,造成“标题内容”与新闻事实不符。
2001年3月28日,广州某体育类报纸上有一篇名为《甲A12老板奉命“三陪”》的文章。原来所谓的奉命“三陪”是指足球甲A俱乐部老板在国家队冲击世界杯的小组赛上“陪训”、“陪行”、“陪赛”。所谓“奉命”,是指中国足协对俱乐部老总的邀请。如此“移花接木”,无非想利用读者的猎奇心理。但对俱乐部老总是够贬损的了。
湖南省某电视台的新闻栏目曾播出了一组消息,分别为:“宁乡看风水的老汉张友元盼抱孙子,两次迁祖坟”;“双峰妇女曹展萍一胎生3个儿子”;“长沙动物园一对黑天鹅一次孵出5只小天鹅”。编辑把这3条消息串连成一组奇闻趣事,串联词为:(1)70多岁的张老汉帮别人看了一辈子风水,在当地获得“半仙”的尊称。但这位“半仙”自己也有头痛的事,这就是儿媳妇的肚子不争气,生的孩子都是不“带把”的。为了早点抱孙子,张老汉使出了浑身的本领,不惜搬迁祖坟。字幕标题为:“傻傻的‘张半仙’,‘带把’的梦难圆――笑宁乡张老汉”;(2)要说这世上的事真是不公平,前面那位张老汉盼星星、盼月亮,也没有见着“带把”的。双峰杏子铺香口村妇女曹展萍却在春节那天一炮三响。三响过后是三个“带把”的一齐出产。字幕标题为:“一炮三响,一色‘大郎’――曹展萍好功夫”;(3)还有一炮五响的,那就是长沙动物园的天鹅。天鹅何以如此能干?它们是怎么恋爱,怎么结合的,怎么交配的,怎么生产的?一系列引人入胜的天鹅秘闻,由晚间新闻率先独家披露。――给你开个玩笑。字幕标题为:“一炮五响,天鹅‘绝唱’――长沙动物园奏响”。
这组消息不看其全部内容,仅从串联词和标题来看就明显不妥。编排组合上,把人类生育与禽鸟繁殖等同起来,人禽不分,有欠妥当。在此编辑状况下,标题也就失去了对人的尊重。把民间粗话搬进新闻是否就是大众化?开不三不四的玩笑是否就是幽默?回答是否定的。
造成人文精神缺失的主要原因:
通过诸多事例分析,可以看出,造成标题人文精神缺失的原因,大致可归纳为以下几种:
1.曲解“个性特征”
同新闻素材力求新颖独特一样,新闻标题应具有鲜明个性,能体现新闻中最有特色之处。如果一个标题安在哪篇新闻上都可以,这个标题是失败的。但新闻反映的应是本质真实和全面真实,而非有闻必录,标题同样如此。另一方面,报道语言不能脱离特定的语言环境,日常用语用于标题,有择善的要求,不能产生有害的信息和情感。否则,就可能背离初衷,走向反面。现实中,一些采编人员往往把握不住个性特征的本质,如,一味注重趣味性,为了增加噱头而走极端。
以称呼为例,尊重人的称呼,是对人格尊重的起码要求。一些作者对简称感兴趣,认为这是群众的鲜活语言。但在标题中,人的简称容易导致有辱人格。如,某市环卫局清管站的一位负责人,被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新闻单位进行宣传时,报道出来的题目如出一辙:“粪头的情怀――记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这让不少读者接受不了。一个劳动模范啥称呼不好,非要用大粪一词,并且还要加上个“头”字,让人觉得不是滋味。某记者采访一个农民产业协会养猪分会的会长。那个农民对记者道:“你也甭叫我啥会长,我就是个养猪头!”在采访中,记者就照农民的话,称他为“养猪头”。如果制成标题行不行呢?甚至简称为“猪头”,效果会怎么样呢?在报刊及广播电视中,不时可以看到或听到一些诸如此类的称呼:“丐头”(乞丐的头目)、“园头”(菜园或果园的承包人)、“奶头”(收购牛奶的承包人)等等。对组织卖淫活动的人,俗称“鸡头”,透出了社会对这种丑恶现象的蔑视。但对养鸡专业户能称之为“鸡头”吗?如果一名社会见闻不多的写作者在采写时简单的类比,就可能酿成大错。
盲目从古语中移植,削足适履,也是导致人文精神缺失的客观因素。标题以传神为美,化腐朽为神奇而至“美目盼兮”,自然求之不得。但须注意,盲目移植古语,会给标题涂抹异样色彩。2002年6月6日,某报在二版头条位置刊发了一篇题为《大学生为什么肯“下嫁”民营企业》的报道。过去大学生不愿到民营企业就业,现在由于民营经济的崛起和就业形势的变化,大学生的就业观也发生了相应变化,这本是一个好题材。报道偏偏用“下嫁”一词,产生了歧视性的感觉。“下嫁”一词是过去指门第高的女子嫁与门第低的男子。而事实上,民营经济在市场经济构成中理应得到同等的尊重。类似的标题还有:《研究生下嫁村小学》等。
同理,盲目从流行语中移植,也会造成标题产生歧义。
2.缺乏道德水准和正确的评判标准
道德是文化的一部分,也是文化的灵魂。文化离开道德就必然堕落。道德不仅是人类摆脱兽性、获得人性的标志,也是人类不断走向文明的条件。人格,是道德的标尺之一。作为人,要尊重他人,同时为他人所尊重。这是双向的。新闻标题如果不尊重人格,必定受到道德的抨击,也必然不能走向高尚。
如,标题制作不要与人的生理特征等联系起来,近于刻薄地挖苦。有一则新闻,是说一名屠夫的妻子减肥有效果。标题却是――剔去身上难看的肥肉(引)/一屠夫之妻减肥有术(主)。如此冷嘲热讽与人文精神是背道而驰的。
国际报道中,对异国人民的感情尊重同样重要。2002年6月19日,美国亚利桑那州发生森林大火,由于火势凶猛,650名消防人员被迫多次撤退。与此同时,在距该起大火发生地罗德奥只有10公里的另一个地方也发生了森林大火,两处大火很可能烧到一起。6月23日,河南新乡的一家报纸的标题是《美两处森林大火有望“会师”》。6月25日,该报再次报道:“美两处森林大火已经成功‘会师’”。这种隔岸观火、幸灾乐祸的新闻标题,无法体现传媒应有的人文精神。
2002年6月21日到22日,西班牙接连发生了5起汽车炸弹爆炸事件,造成7人受伤,其中一人伤势严重;而此间欧盟首脑会议正在西班牙南部城市塞维利亚召开。某报是这样报道的――“会议开两天,炸弹响五次(引题)/汽车炸弹为欧盟峰会伴奏(主题)”。这种“看人家笑话”的调侃,似有“唯恐天下不乱”的不良心态。
在新闻报道中,记者编辑的角色意识固然重要,但道德判断标准同样不可忽视。同情心泯灭、道义感淡漠会使传媒招致不佳名声。
3.法律意识淡薄
民主和法制建设在逐步深入人心,人们对名誉权、肖像权等权利的自我保护意识已大为提高。对人格的漠视将会给传媒和传媒人带来麻烦。频频发生的新闻官司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因传媒人法律意识淡薄,漠视人格尊重而造成的。
2001年底,某报推出了一篇题为“某某名人披露绝对隐私”的文章。报纸披露人家的隐私(而且是“绝对隐私”),不是构成侵权了吗?当然,文章中,名人披露的只是他的一般经历和一家六口的职业。算不上什么“绝对隐私”。“挂羊头”式地制作这样的标题,是招徕迎合具有“窥私欲”的读者。而事实上是对报道对象的一种贬损。这种不良的传播倾向会使报纸沦落至低俗的层面上。
自然,新闻要发挥惩恶扬善的功能。但应以法律为基本尺度。在2001年,为期4天的三湘巨贪蒋艳萍庭审结束。此时,她的法定身份仅仅是被告,是否构成犯罪,还有待法庭判决。但在2月14日湖南某报就发表了题为《一定要看到女贪官的下场》的文章。随着开庭日期的临近,一些媒体对其进行了“审判”,其中一个标题竟然是《枪毙还少了》。
提升标题人文精神的含量
标题制作是报纸视觉识别系统的内容,对报纸的声誉有不可忽视的作用。因而,传媒人要防范人文关怀的缺失,使相关报道发出人性的光辉。以下思路有助于实现其目的。
1.正确理解制作新闻标题的意义
新闻标题的作用包括提示消息的内容,传递主要信息。它用最简洁的文字将新闻中最有价值的内容提示给读者。在读者理解力、想象力基础上产生的鲜明印象,比从广播电视中被动接受音响、画面,更能在深层次思考中加深对新闻事件的领悟。新闻标题的这种提示内容和引导思维的功能在两个方面表现得十分突出:其一,充当新闻索引。标题在导向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如果标题倾向错误,会误导受众,被受众批评。其二,提供简要信息。标题如果发生歧义,整篇稿件就可能被舍弃。
所以,标题传达信息力求真实而完整。在此基础上,要考虑标题中挖掘向善内涵的可行性。因而一定的选择标准是必要的,如审美要求、理想诉求等。成功的新闻作品多以令人动情的角度,激活人类情感。
作为标题,同样应具有这种取向,并努力成为新闻作品的“制高点”。标题要形成震撼力,草率为之是难以达到的。从写作及编辑过程来看,标题制作往往是在报道的正文完成之后,所以应强调编辑作为把关人在标题制作中的作用。
2.把握人文精神的实质
要在实践中真正把握人文精神的实质并非易事。
理性是人文精神的内在架构之一。对于追求客观性的新闻报道而言,理性有特别的要求。可以说,缺乏理性,是新闻报道人文精神不完善的一大表现。
在这个“厚题薄文”时代,标题的作用被强化,更应把握好标题的分寸。“真理跨过一步就是谬误”。幽默过头,往往成为人文缺失的重要因素。诚然,制作标题要追求轻松活泼,编辑可抱以超然乐观的态度。但情绪化的标题还必须符合人类对待悲伤与快乐的共同准则,如,不能以嘲笑的口吻来描写灾难与不幸。美国有一条新闻,内容是一名妇女在二百尺高的桥上投水自杀,获救后仅受轻伤。警方说她恰好跳在靠近岸边水深只有4尺的地方。标题则是:《桥不够高》。明显带有幸灾乐祸的不良情绪。
人文精神强调公平。虽然人与人之间有各种差异,但要在承认差异的基础上公平待人。而新闻也不能高高在上,要注重人、关心人、贴近人。有的报社在编辑稿件中设立“标题忌语”,目的是“唯陈言之务去”,避开一些陈词滥调,改变呆板乏味的现象,求得标题制作新颖生动、自然贴切。笔者觉得除此之外,还应对“标题忌语”赋予人文关怀的功用,如,不能因题害文,避免过分而伤人。
3.倡导传媒人宽广的人文情怀
有人说:“医德如何,十日之内分生死;官德如何,十年之内见治乱;师德如何,百年之内判盛衰。”三德各有所重,而师德影响最为长远。如果借用此喻,那么传媒兼具“官职”与“师职”的功能,它是区别行政命令的“类组织监督”,是区别于课堂教育的社会教化,影响力大,影响面广。因而对传媒人有较高的人文素质要求。
传媒人的人文素质包括高尚的情操,敏锐的观察力,坚守良知,维护正义,有理性有激情。现在强调传媒人的素质往往多注重技术层面的,如,采编技巧、外语和计算机水平等。其实,在未来社会中,技术的力量都将发挥到淋漓尽致的地步,而人文精神的重要性如何表现,同样决定着新闻事业的兴衰。传媒人不应成为金钱和物质技术的奴隶,有责任推崇向上的人文理想,启人心智。如,传媒人的激情能影响标题制作水平。文贵有情。德国诗人歌德曾言:“只有对自己所表现的东西也怀着深情的时候,你才能淋漓尽致地去表现它。”
可以说,人文关怀的健全与完善是传媒民生立场的根基之一,而新闻标题也在某种程度上成为了传媒人人文情怀的最好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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