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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培训必须签名为证

2023-07-24 来源:中国石化新闻网

新版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四款规定,对于生产经营单位“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不仅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还要处十万元至二十万元的罚款,同时对直接责任人处二万元至五万元的罚款。因此,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必须本人参加,本人签名,如实记录。

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制度。要结合企业安全生产的实际,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按照企业的性质、特点,建立“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体系,分级完善法律法规、安全文化、企业规章、基础知识、作业流程、安全技能等教育培训内容,并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计划。

如实记录安全教育培训。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针对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开展的实际,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的培训时间、地点、内容、参培人员等情况。要严格落实“有训必考”,将考试结果作为培训资料归档保存,并作为安全检查的重要内容,确保安全生产教育“不走过场”。

安全教育必须签名为证。要树立“安全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意识,对安全教育培训严格把关、严格考核,使参培员工通过安全教育培训熟练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在考试场上满分通过,在培训表上签名为证,确保企业员工“上安全班、干安全活”,为企业筑牢安全生产的第一道屏障。(刘波)


(责任编辑:蒋文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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