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石化》杂志2025年第8期 时间:2025-08-06 13:20
邱嘉怡
※今年是《巴黎协定》达成十周年。十年来,国际社会气候治理经历了从温室气体减排到向低碳全方位发展的转型进程,排放方式的转变和以清洁能源革命带动的能源转型,使全球南方国家能够跳出减排与增长的二元对立,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公正能源转型主要确保能源转型中的经济和社会公平,最大限度地促进可持续发展和消除贫困,使受影响人群尽可能免受损害,国际社会各群体广泛共享变革的成果。其所要求的公平和平等,以及经济、环境、社会三重目标的协调,与全球南方国家同时处于后发增长、环境和社会压力的叠加状态相契合,是解决问题的钥匙
※从现有国际合作格局来看,引导全球南方国家开展公正能源转型的动力路径,体现为以美欧为代表的南北合作路径和以中国为牵引的南南合作路径
※在南北合作路径下,发达国家积极对全球南方国家展开公正能源转型工作,开启公正能源转型伙伴关系、设立公正能源转型基金,但其所推进的公正能源转型路径蕴含天然的偏移与不公,与全球南方国家的公正能源转型需求存在差距,甚至衍生了潜在的不公正风险
※在南南合作路径中,全球南方公正能源转型进程以中国为牵引动力,侧重于国家的能源转型能力建设、清洁能源技术转移、国际舞台上的程序正义,有助于形成全球南方国家真正需要的能源领域公正转型
今年是《巴黎协定》达成十周年。十年来,全球能源发展及国际合作加快转型重塑。由于群体间发展能力、基础条件和社会文化等存在较大差异,除了侧重于环境生态损害、绿色低碳等传统命题,“公正、有序和公平”的能源转型亦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核心命题。基于已有的围绕分配正义、程序正义和承认正义的气候正义格局,推进公正能源转型能够进一步平衡转型下群体利益保障、经济发展和气候变化应对,尤其是弥补气候正义较少包含的能源可及问题,解决广大发展中国家在全球能源转型下仍面临“用电难”的基础困境。
公正能源转型重塑全球南方发展机遇
自《巴黎协定》2015年达成以来,国际社会气候治理经历了从温室气体减排到向低碳全方位发展的转型。排放方式的转变和以清洁能源革命带动的能源转型,使全球南方国家能够跳出减排与增长的二元对立,迎来新的发展机遇。2023年第28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COP28)正式提出“公正、有序和公平”的方式开展能源转型,让更多的人注意到公正转型正在成为时代能源转型的核心命题。在更加灵活的全球气候治理模式下,对于全球南方国家而言,如何兼具国家自主贡献(NDCs)和公正能源转型保障,值得思考。
历史上能源转型主要给技术垄断国家带来发展跃迁的红利,但是缺乏能源或没有依靠能源发展起来的国家,其所处困境没有化解反而加深。因此,以清洁能源为基础的绿色转型,不仅为技术先进的发达国家积累财富资本,更可以使全球南方有机会重新改善国家能源电力和获得新一轮绿色增长发展。
“全球南方”是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集合体,拥有世界85%的人口和超过40%的GDP总量。公正能源转型主要确保能源转型中的经济和社会公平,最大限度地促进可持续发展和消除贫困,使受影响人群尽可能免受损害,国际社会各群体广泛共享变革的成果。其所要求的公平和平等,以及经济、环境、社会三重目标的协调,与全球南方国家同时处于后发增长、环境和社会压力的叠加状态相契合,是解决问题的钥匙。从国际层面来看,其更契合全球南方国家希冀的公正,即增加气候变化决策参与度、更加公平的权责分配、作为历史性脆弱边缘体的地位得到认可,以及发达国家肩负相应的历史排放责任等。
从现有国际合作格局来看,引导全球南方国家开展公正能源转型的动力路径,体现为以美欧为代表的南北合作路径和以中国为牵引的南南合作路径。
公正能源转型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核心命题
在南北合作路径下,发达国家积极对全球南方国家展开公正能源转型工作,开启公正能源转型伙伴关系、设立公正能源转型基金,但其所推进的公正能源转型路径蕴含天然的偏移与不公,与全球南方国家的公正能源转型需求存在差距,甚至衍生了潜在的不公正风险。
在物质基础层面,发达国家主张在既有全球气候治理规范下,对发展中国家进行补偿式援助。因此,资金多流向取得成效更为明显的传统能源国家,尤其是短期见效的减排转型等气候变化减缓改造项目,这些国家往往已具备一定能源基础、转型能力。领导发展中国家能源转型的绿色气候基金(GCF)2015~2018年资助流向显示,大部分基金用于中高收入国家的可再生能源发电更新、电网低碳减排改造等。由七国集团主导的“公正能源转型伙伴关系”(JETP)强调了公正能源转型的理念,其宗旨即加速严重依赖化石燃料(尤其是煤炭)国家能源部门的脱碳进程。例如,在非洲大陆,发达国家尤其青睐煤炭能源产业发达的南非、尼日利亚等国的传统能源改造项目,绝大部分资金流入提高电网可靠性和降低该系统的碳强度,而非改善电力供应的清洁能源项目,进一步加剧全球南方国家在能源转型中的内部差异和不公。
此外,美欧等利用《巴黎协定》关于碳市场建设总量控制与交易形式的双规机制,设立针对发展中国家参与碳市场的清洁发展机制(CDM),鼓励将出售碳信用额度作为发展中国家的融资途径之一。最近,第三种信用市场形式正在成为气候融资的讨论热点之一,通过避免森林砍伐和退化减少排放计划(REDD),为保护森林的发展中国家生产信用额度,引发不少发展中国家的热议和期待,认为该融资路径可以弥补国家能源转型中的资金缺口,获得一笔极具潜力的“绿色资产”,促进可持续发展和国家电力改造建设,这对于刚果盆地和亚马孙雨林周边国家,尤其具有吸引力。然而,这些灵活的设计看似帮助全球南方国家实现国家自主贡献目标、改善国家发展条件,实则沿用全球北方固有的非公正能源系统,强化了不平等权力结构。REDD森林保护政策所创造碳额度的评定标准主要掌握在欧盟等发达国家手中,而碳额度的交易平台也完全由美、英等发达国家垄断,发展中国家的森林保护实际上很难尽数变换成能源转型的绿色资金,本质上并未跳脱“绿色殖民主义”的收割陷阱。
在技术的应用和转让方面,发达国家通常主张将能源转型中的创新技术应用视为应对能源转型和不公正问题的主钥匙。为解决世界上最大缺电人群的用电需求,美国发起“电力非洲”倡议,计划到2030年至少为6000万个非洲家庭提供电力,其中不乏为当地提供知识咨询、专家团队实地指导等技术性服务,但对于促进能源发展与经济效益的清洁能源产业技术,却较少涉及。近年来,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推广大批离网型清洁能源设备,但生产技术并未同步传播到发展中国家,当地未能接触到超出自身发展范围的先进技术,致使发展中国家尤其是偏远农村地区只能丢弃报废设备,无法实现本土化生产更替,反而推高了能源转型的成本。为维护自身的绿色不对称优势,强化全球南方国家的依赖,美欧表面上倡导以技术创新解决问题,实则向全球南方国家封锁了技术,扼杀了南方的能源转型与产业链转型升级协同发展的机遇,将后发的全球南方国家高度融入美欧贸易网络的同时却永远处于被输入的底端位阶。
同时,公正能源转型关注的程序公正和过程公正,对于全球南方国家而言,特别聚焦于在全球气候治理和能源转型方面的话语权,即制度规则制定协商过程和投票决策结果的参与度。在全球能源转型的争论中,由于现代化进程不同步等,南北存在天然的立场差距,在南北合作的能源转型路径下,全球南方国家处于被打压发展机会的状态。欧盟等相关国家已完成国内能源需求建设、转向绿色氢能等更高要求,强迫全球南方国家能源转型合作时采纳适配于发达国家自身能源需求的规则框架,极力将中止化石能源投资甚至放弃过渡能源如天然气等,纳入国际气候治理规则之中,力图在全球南方国家掀起激进能源转型改革,以便将这些国家纳入发达国家优势网络,进一步操控全球南方国家的生产或融资。对此,全球南方致力于团结一致发出声音,着力争取权益并抵抗北方激进的转型治理方案。此外,学者们在全球南北治理和叙事差异中也在探索本质问题。近年来,全球南北学者就绿色增长与去增长的路径逻辑展开激烈讨论,越来越多的全球南方学者破除北方的能源转型叙事主导,强调公正、包容、发展的能源转型首先应该满足迫切的发展需求。由于自身治理机构的专业能力、能源足迹、减排潜力等原因,全球南方国家中的大批低收入国家在能源转型议程中自主提案能力和参与提案机会相对受限,依然处于劣势,合作时容易受制于北方国家。
由此,南北合作路径和公正能源转型存在兼容难题,包括发展与援助的能源转型模式、是否允许过渡能源的原则、是否尊重国家治理主权意识等方面的不兼容,这体现在发达国家存在的垄断南方技术发展机遇、激进否定天然气作为过渡能源、在未充分告知国家治理风险情况下推动REDD等行为。南北合作路径中,不仅未能帮助全球南方国家通过国际合作获得发展机遇并改善其所处的不公正国际环境,反而抬升了风险。
南南路径与公正能源转型的中国贡献
在南南合作路径中,全球南方公正能源转型进程以中国为牵引动力,侧重于国家的能源转型能力建设、清洁能源技术转移、国际舞台上的程序正义,这区别于发达国家在南北合作路径中的“补偿和援助”心态,提供了合作新范式,有助于形成全球南方国家真正所需的能源领域公正转型。
全球南方国家的核心需求主要在于平衡增长、环境和社会三重压力,实现以人为本、发展导向、气候正义协调格局,要求能源转型同时从国家内部政策规划、经济产业发展、人民共享现代化发展成果着手,在国际上推进基于南南协作和发展权的“共创绿色发展机遇”叙事体系,从根本上破除全球北方主导的“补偿损失”叙事逻辑。
中国强调公正转型中统筹保护环境、发展经济、创造就业、消除贫困等多重目标,为全球南方争取公正能源转型提供了多重有力支撑,有效实践并开拓了南南合作新范式。以中国为牵引动力的南南合作路径从三个具体方面同时推进能源转型合作,即利益分配互惠、国际决策参与提升、以人民为中心推动包容性的公正能源转型。
一是从国家战略高度对接发展规划,不将一方视为贷款获益或等待援助的问题来源,改变南北合作的不平等物质范式。相较于全球北方援助融资,同为在最大海外投资流入地——非洲的能源转型投资,中国始终强调培育后发合作者的能源可及能力,满足其最关注的能源匮乏难题。中非从国家层面对绿色转型的系统部署出发,建立战略性的绿色伙伴合作关系,启动绿色发展伙伴行动,将非盟的《2063议程》与用全球绿色转型带动中国式现代化相结合,承诺帮助非洲打造“绿色增长引擎”。双方从战略高度上循序渐进,有效推动在发展中的利益分配互惠。比如,中国进出口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为非洲清洁能源发电持续提供资金援助,补齐了现有各类全球气候基金资助项目中对“能源可及”关注不足的短板,回应了《达累斯萨拉姆能源宣言》提出的非洲电力迫切需求,但与美欧等发达国家不同的是,中国资金流向了发展需求最迫切而非商业潜力最大的国家。前五名资金获得国除尼日利亚外,其他四国均为最不发达国家。这些国家国内基础设施条件薄弱、转型资金缺口大,难以通过短期项目改造产生显著影响。截至2023年,中国是全球能源转型投资最多的国家,中国企业同非洲合作建设的光伏电站累计装机容量超过1.5吉瓦,其中中企建设的乌干达卡鲁玛水电站、赞比亚下凯富峡水电站等是所在国发电量最大的水电站;中企建设的肯尼亚加里萨50兆瓦光伏发电站,更是打造了东非地区最大的光伏发电工程,成为东非地区绿色发展标杆项目,加快了当地清洁、低碳的能源转型。
二是从“全球发展倡议之友小组”提供清洁能源投资、产业、技术等全方位合作,关注全球南方国家清洁能源技术水平差异,提升能源全价值链经济性和能源可及性。全球能源研发支出在过去五年中增加了40%以上,主要由中国翻倍推动,其他地区的增幅较小,美国则减少了这一比例。中国已成为世界清洁能源创新动能和领先国之一,并作为向全球南方清洁能源技术转移的桥梁与重要接点。低成本、成熟适用、易掌握、效果好的技术是发展中国家的优先选择,恰好是中国全产业链业态形成规模化技术所能发挥的优势之一。中国采取“绿色理念、绿色技术、清洁能源”一体模式,自2016年以来在发展中国家陆续启动10个低碳示范区、100个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项目,帮助实现技术转移。这不仅有助于全球南方国家获得更适应自身发展阶段的技术,更有利于其规避南北技术转移中的壁垒与损耗成本。例如,排除部分北方国家刻意为阻碍技术转移而设立的劳工、环境等制度标准,促进发展中国家间的绿色技术出口与合作互助。
三是发挥全球气候治理的引领者作用,破除全球合作中的不平等制度设计结构和背后的叙事逻辑支撑,为全球南方的能源转型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外部环境。一方面,中国重视协力提升发展中国家在全球气候决策中的话语权,促进“程序公正”。中国提倡推动建立公平公正、均衡普惠的全球能源治理体系,致力于通过南南合作框架重塑气候治理伙伴关系,扩大全球能源转型和气候治理中全球南方的参与权、决策权。另一方面,中国始终作为全球南方的坚定发声者,支持在全球气候治理领域倡导统筹经济发展和能源转型,以务实的姿态制定和实施国家自主贡献的行动纲领,为全球南方面临的三重压力困境争取更加包容的国际环境。《巴黎协定》签署十年来,中国持续争取增长的叙事地位,坚持发展权的基本保障,在国际舞台坚持发展导向型气候正义,破除全球北方强硬的“减排”与“发展”的二元对立叙事体系,为能源转型下全球南方国家的发展争取更加合法化、合理化的增长空间。
结语
全球南方国家应借由南南合作新范式,团结协同协作,破除过往的发展困惑和能源转型难题,共同推进包容、平等、增长的公正能源转型。正如非洲开发银行南部非洲总干事莱拉·莫卡德姆所说,“转型不能仅仅针对气候目标,它必须与就业、工业化和经济机会有关。如果我们不能做对,过渡期可能会加深不平等,而不是减少不平等”。转型既不是打压发展机会,也非单纯补偿索要,而是全球南方的发展机遇。在将于今年底召开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COP30)和二十国集团(G20)峰会,全球南方国家可抓住机会,深度结合公正能源转型和发展,探讨深化南南合作路径:一是债务可持续性与绿色投资的张力,在吸引私人资本进入的同时,防止债务风险过高;二是注重气候融资中的地区次区域和国内地方层级的公平,确保本土社区利益分配公正与和谐;三是扩大南南合作的信息透明和合作协同机制,将合作标准化,降低合作制度成本。
作者系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国际战略研究院研究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