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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一项长期任务

来源:《中国石化》杂志2025年第11期 时间:2025-11-12 10:00

路念明

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党委书记、常务副理事长

提要: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安全管理的“牛鼻子”,是一项基础性、根本性工作,是包含组织架构、业务流程、绩效管理、人员能力、企业文化等一系列要素的持久战。

AI阅评

本文阐述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核心内涵、法律特征及重大意义,深刻剖析了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长期性挑战,核心观点聚焦“持之以恒抓责任落实”,突出全员责任、动态管理、文化培育等关键点,具有较强指导性。特别是以化工行业为例,强调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在防范重大风险中的基石作用,并指出组织架构动态调整、考核机制持续优化等现实难题,体现了对行业痛点的深刻洞察。

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我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法规建立的,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的制度,是企业最基本的一项安全制度。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安全管理的“牛鼻子”,是一项基础性、根本性工作,是包含组织架构、业务流程、绩效管理、人员能力、企业文化等一系列要素的持久战。

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涵要义及法律特征

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基本要义就是要明晰从企业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员工各个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是什么、权限到哪里、义务有哪些,做到没有空白区和模糊地。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必须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这就明确了主体责任和职责范围,形成“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失职追责”的刚性约束与工作格局,为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实践路径。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积极进展。2016年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要求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调企业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2017年印发的《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要依法依规制定完善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具体规定了“一企一标准、一岗一清单”的落实途径,要求形成可操作、能落实的制度措施。2021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概念。

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是把法律法规条文拆分给各个岗位,它是依照企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做系统的风险识别再加以组织架构搭建,从而做到“人人肩上有担子、事事有分工、层层抓到底”。其核心是全员与融合。全员即安全不是只属于安全部门一个部门的事,需要渗透到所有业务环节及决策链条中去;融合是指安全责任的出现不能空穴来风,一定要建立在具体业务流程中,并且覆盖决策层、管理层、执行层,贯穿“风险识别—评估—管控—监测—应急”全过程的动态、闭环责任体系。

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法律特征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要素:

1.系统性建立与公示。企业要依法创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做到没有安全责任盲区,并向所有工作人员进行公告。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安全生产责任制覆盖全员,对所有的正式员工、劳务派遣人员、实习学生、承包商人员等进行全覆盖管理,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安全生产工作无死角、无盲区。

2.岗位匹配性与清单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要与各岗位的任务、流程以及固有的潜在风险契合,“一岗”对应“一清单”,清单内容具体化、可操作,并且可作为考核依据,避免原则性的条文堆砌或口号式的规定,保证每个工作岗位的人员清楚该做什么事、怎么做,以及对什么负责。

3.保障责任履行。企业要向员工提供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涵盖资金、设备、设施、器材及教育培训等方面的内容,从而保证员工有能力和条件履行安全责任。

4.严格考核与结果应用。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定期开展对企业、部门及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严格考核。把考核结果同员工收入分配和评优评先及职务晋升等切身利益挂钩。

5.动态评估与持续完善。根据法律法规变化、设备设施变更、组织结构变动、事故经验教训等情况,及时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评审与修订工作,保证其适当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重大意义

一是压实责任主体。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治本之策。能清楚界定谁负责哪一块的安全问题,消除“没人管”和“不担责”的空缺状态,把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每名工作人员。如此一来,“人人头上有帽子”,将安全由模糊的理念变成实际行动准则,让每一个岗位明白做什么事、怎样做、需要承担怎样的后果,就各级人员如何履行职责给予了明确指引。

《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中明确指出,“未建立与岗位相匹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属于重大事故隐患之一,这一定性强调了防范事故发生的重要环节是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责任压实能杜绝责任悬空和监管盲区,使每一个环节都有明确的安全责任人,避免推诿扯皮。当责任清晰时,每一个管理环节、每一处操作岗位、每一名作业员工都成为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共同夯实防范安全风险的堤坝。

二是筑牢安全根基。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的必经途径。通过绑定责任把安全生产从被动应对转为主动预防,倒逼各岗位人员自觉落实安全措施、规范操作行为,从而有效杜绝事故的发生。

特别是化工这样的高危行业,哪怕一点点的责任疏忽也有可能造成灾难性后果,要建立有效的辨识、评判、管控和消除风险的防线,就务必把责任逐层压实到每一个生产经营环节、每一个操作岗位及每一个人身上。只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真正落地,才能促使公司从组织架构、资源调配、流程改善、技术创新、人员素质这些源头开始系统性地提升安全管理水平,这是确保整个安全体系有效运转并稳步提升整体保障水平的关键推动力。

三是保障企业发展。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的集中体现,也是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基本要求和核心竞争力。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既是企业遵守安全法律法规的底线要求,又是对企业员工生命健康权的基本尊重,更是对公共安全、社会稳定高度负责的具体表现。

安全是发展的前提,是效益的基础。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不受伤害的同时,还要避免因安全事故带来的企业停产、经济损失及信誉受损等风险,实现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目标。只有安全责任落到实处,全面拧紧责任链条,才能从根本上维护生产经营形势持续平稳。

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一项长期任务

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真正落地生根,需要坚持不懈地努力和不断完善。这种长期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组织架构动态优化需持续调整。合理的组织架构是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地的基础。随着企业业务发展、技术更新与管理模式的创新,组织架构也需要不断加以优化调整。化工行业属于高新技术产业,技术迭代快,新工艺、新材料及新设备持续出现,这些都会带来新的风险类型,企业的组织架构及责任体系必须形成一种快速反应机制,开展动态评估和调节工作,否则就会陷入“老体制无法应对新风险”的困境。

有些企业架构设计存在先天不足和后天失调,组织架构的设立往往是因人设岗而非按岗配人,抑或抱残守缺,未能根据业务拓展、技术更新、并购重组等变化做前瞻性的梳理优化,造成部门之间、岗位之间的职责出现交叉、重叠或真空地带,在组织层面上埋下推诿扯皮的风险。

组织架构优化是逐步进行的,需要在全业务流程风险识别的基础上科学设置岗位、精准界定职责。这种不断调整组织结构和职责的过程,决定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不可能一蹴而就,它是一个长期开展的过程。

二是责任内容与业务流程的深度融合需持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与业务流程深度融合是其有效落地的重要前提。企业需要不断对业务流程进行梳理和优化,把安全责任融入每个环节当中,这是需要持续完善的过程。

当前,有些企业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管理制度体系上呈现“两张皮”的现象,即安全责任与其他安全管理要求相脱离,致使责任认定缺少系统性和逻辑性,并且出现交叉、遗漏或自相矛盾。有的企业在制定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时,看似内容很全面,方方面面都包含了,但实际上就是照抄照搬法律法规条款或行业范例,脱离了自身独有的工艺程序、设备情况、人员组成状况,以及管理工作中的操作等实际问题。责任清单成了“墙上挂挂、纸上画画”的合规装饰品,多是诸如“强化安全意识、加强巡回检查、落实规章制度”等难以衡量、无法追溯、缺乏具体执行路径的表述及套话虚话。这种“写归写、做归做”的脱节现象,使得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关键时刻无法发挥应有的指导作用。比如在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等特殊作业管理中,如果未运用流程管理工具,清晰梳理出作业申请、风险辨识、措施落实、分析采样、作业审批、现场监护、作业结束确认等全流程节点并明确每个节点的安全责任,就难以保证作业安全受控。

三是考核激励机制科学化需长期探索。有效的考核与奖惩是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运行的发动机和指挥棒,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激励机制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需要不断反思与摸索。当前考核机制存在明显的偏差和异化,表现有三:其一,注重事后的结果、轻视过程的控制。一些企业所谓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实际上是对已经发生的违章违纪行为、隐患排查治理不及时现象、安全事件及安全事故等进行事后惩罚,并非针对安全生产责任履行的过程进行考核,关注的是行为的结果而非管理的过程和责任落地的质量。其二,关键绩效指标(KPI)缺失或错位。有些企业未能将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中的每一项具体职责转化为可量化、可测量、可追溯的KPI。其三,奖惩力度和导向存在偏差。平均主义、“大锅饭”思想残余,干好干坏一个样,难以激发员工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的内生动力和主动性。

四是安全文化的培育需长期积累。安全文化是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落实的土壤和环境,其培育需要时间去累积和沉淀。转变“安全是安全部门的事”的思维定势、消除经验主义与侥幸心理、提升全员的安全意识和能力,都需要长期的文化熏陶及行为养成。

一些企业的经验主义和侥幸心理比较普遍。有的员工在作业现场喜欢凭经验办事,并且对不断更新的规程和制度不以为意,存在“过去这么干也没出事故”的思想,这种习惯性违章的文化土壤和思维定势,极大地动摇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刚性约束力。

落实责任,既要想做事,更要能做事。有些从业人员能力不够,甚至管理人员自身没有风险辨识的能力,缺乏隐患排查的手段、方法及应急处置的经验,对现代化安全管理工具的掌握不到位,补齐这些短板不是一蹴而就能解决的问题,而是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包含的一项持续任务。

通过企业第一负责人可见、有感的现场安全领导力展示,以及对员工队伍进行连续有效的安全宣传教育和全体参与式的实践活动,逐步培育“人人讲安全、事事为安全、时时想安全、处处要安全”的浓厚安全文化氛围,使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成为全体员工的自觉行动及内在追求,这种培育过程是需要长期坚持并持续推进的。

所以,必须持之以恒、常抓不懈、久久为功,推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向纵深延伸和从严标准落实,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上切实夯实责任,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及行业高质量发展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 责任编辑:李昕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