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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6 来源:中国石化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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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建军 说到安全责任落实到人,我们更多地使用“压实”或“夯实”这两个词。首次听到张玉卓总经理提出“扛实”安全主体责任,第一印象是此提法比较新颖,但仔细品味后,即觉得此提法甚有深意,它体现了对安全责任落实真谛的理解。 翻开《现代汉语词典》,其对“扛”的注释是用肩膀承担物体。它体现的是一种自下而上的主动力量。而对“压”和“夯”的注释是对物体施加“按”力。尽管二者力度不同,但更多体现的都是一种自上而下的强制力量,是接受者迫不得已才接受的被动行为。 安全责任能否落实,承担者的主观意愿十分关键。愿意担责,愿意履职尽责,就会心甘情愿。如果“牛不饮水强按头”,上面施加的压力越大,下面的反抗动能往往就越强,所以靠“压”或“夯”来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往往事与愿违,是一种误入歧途行为。而“扛”起安全责任,体现的是一种自动自发的自觉行为,是一种能激发责任人主观能动性的行为。它是安全责任落实最为宝贵的实现要件。一字之差体现了“要我安全”和“我要安全”两种截然不同的境界。 安全责任的落实,光有热情,仅仅有意愿是不行的,还要通晓安全管理的原理,熟知安全管理的要素,熟练掌握安全管理的各种技能。“扛”起安全责任,不但要有一副好肩膀,还要有一个好头脑,更要有吃苦耐劳、长期作战的好耐性。这些“扛实”的资本,都是需要不断学习、不断磨砺才能练就的。这才是“扛实”安全主体责任的关键所在。 |